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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子女把父母的宅基地房拆除重建了,拆迁时补偿款归谁?|当前快报

2023-03-07 15:59:23

来源: 法务网


(资料图)

张静律师解答:看子女拆旧建新有无取得父母同意,一般都是取得了同意的。取得同意的情况下,谁建的房屋就归谁,其他人无权再主张任何权利。没有取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,还要看是否过了诉讼时效,具体比较复杂,需面谈。如下面这个案件,全家人签订协议,约定由三女儿和四女儿共同出资,将母亲名下的宅基地房拆旧建新,新建房归三女儿和四女儿所有。后遇征地拆迁,母亲起诉三女儿四女儿,认为宅基地证还是自己的名下,地的补偿应归自己。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地一体,且协议约定了谁建房就归谁,母亲已经没有产权了,于是驳回母亲的诉讼请求。

判决书节选:

虽涉案宅基地证登记的权利人为黄父,但黄父生前与其配偶刘母及四个子女就涉案宅基地签订《协议书》,约定由黄三女、黄四女出资对原宅基地房屋进行重建,重建后,该房屋归黄三女、黄四女所有,另外两个子女黄二女、黄大儿自愿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和所有权。协议签订后,黄三女、黄四女已实际出资对原宅基地房屋进行重建,根据我国目前实行的“房地一体”权利合一的权属登记制度,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与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客观上不能区分。生效的某号民事判决也已认定黄三女、黄四女取得涉案宅基地使用权符合法律规定,也未违反国家要求保障农民居住权的基本政策,故黄三女、黄四女亦享有涉案宅基地房屋因拆迁而获得的全部补偿权益。刘母主张其对涉案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权益享有34%的份额缺乏依据,本院不予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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